脚趾甲
有些人不满自己的鼻孔大,胸部小,单眼皮,手短,而我则是脚趾甲。又麻烦又容易痛。嗯,我向来是不受造物主完美论还是特地考验论的。像一些Baby出生就人鱼腿,就是出生错的时间或空间。这个星球还没有到人类活在海里的时候,或者其实已经有未被发现的人类活在海里但这个Baby投错胎结果被归类为疾病残障。而如果根据进化论,既然我们猿类尾巴都会因为没什么用到而退化、智慧牙已经不是每个人会生完,那么接下来需要不见掉的就是盲肠和我认为脚趾甲。 我讲的是脚趾甲,不是脚趾也不是手指甲。我也懂虽然脚趾比较傻但有脚趾会更容易走路;手指断了有时也可以用脚趾移植;有时候手太短懒惰拿东西可以用脚趾夹来。手指甲有些人喜欢弄美美,因为容易被注意到;指甲长可以帮忙开饼干桶开Orange,挖东西等;就连打架时也有用,毕竟它们原本的设定就是爪子。